2005年4月5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五版:新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拐卖亲妹
黄知民

  有钱能使鬼推磨。为了钱,一个本是受害者的姐姐竟把自己的亲妹妹拐卖了,由一个被拐者变成了一个拐人者。
  原籍贵州省遵义市的赵兰岚,去年被文成县人民法院以拐卖妇女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,此时的她才如梦方醒,悔恨不迭。
  这几年改革的春风吹进了云贵高原赵兰岚的家乡,赵兰岚跟随老乡千里跋涉来到温州打工。初来乍到,举目无亲,从未走出过大山一步的赵兰岚把老乡当作了自己最亲的人,紧跟着她一步也不敢分离,对老乡她更是言听计从。但老乡还是在某一天把她给卖了——那天老乡把她带到文成县,说是去打工的,可后来竟把她卖给了一个大她12岁的单身汉。拿到钱后,老乡二话没说,偷偷地溜走了。
  赵兰岚知道自己被拐卖了,十分气愤。此时既无文化知识,又不懂法律的赵兰岚,除了唉声叹气,责骂老乡外,也只好听天由命了。
  2003年正月,赵兰岚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回贵州老家探亲了。她的时髦打扮很快赢得了村里人的注意。村里人想不到赵兰岚出去不到3年,就变得如此富有和洋气,有人便跃跃欲试,也想嫁到温州去。
  此时赵兰岚的妹妹正和丈夫闹矛盾。她嫌丈夫没出息,赚不来钱,便想一弃了之。当赵兰岚提出要带她出去散散心,见见外面的世界时,她高兴地答应了。
  赵兰岚的如意算盘是把她的妹妹另嫁他人,这样自己也能赚到点好处费,就像当初老乡对待自己一样。赵兰岚带着妹妹回到了温州市文成县,一落下脚,赵兰岚就为妹妹四处择偶相亲。起先她妹妹还不知底细,后来看到姐姐为了自己发财,而无视她的意愿时,她开始有想法了。可赵兰岚却拉下脸说,你赶快嫁人吧,我养不起你这人。你不嫁也可以,但得拿出1500元损失费。
  寄人篱下,又身无分文的妹妹,哪里拿得出这么多钱呀。无奈之下,她只得同意跟了一个姐姐给她物色好的收破烂的男子。这男子给了赵兰岚1500元好处费。正当赵兰岚心安理得地收下钱财时,一副冰凉的手铐,拷住了她的双手。